「失信曝光台」稷山农商银行2022年第十二期“失信户”公开催收公告-代款信息2016年是多少钱
时间:2025-11-28 02:46:55 浏览量:0
稷山农商银行
“提倡诚信 严惩失信”公开催收公告2022年第十二期
为了维护稷山农商银行权益,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2022年稷山农商银行深入开展不良贷款清降活动,依法对部分欠贷“失信户”曝光追偿公告如下:
01
任春虎,稷山县翟店镇翟西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72****0515,于2021年08月3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兴稷支行借款120万元,积欠利息4.12万元,贷款于2022年08月30日到期,该笔贷款担保人王红立,稷山县西社镇东庄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0****3534,请借款人、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2
任秀枝,稷山县翟店镇西位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0****0564,于2013年08月3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蔡村支行借款1.99万元,积欠利息0.88万元,贷款于2015年08月30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3
共四荣,稷山县化峪镇南堡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2****4010,于2020年03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11.2万元,积欠利息3.38万元,贷款于2021年03月26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4
张吉红,稷山县化峪镇阳平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4****1510,于2021年09月2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路村支行借款8万元,积欠利息0.03万元,贷款于2022年09月20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5
王燕,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4****2526,于2021年08月1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清河支行借款5万元,积欠利息0.5万元,贷款于2022年08月10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6
王云亭,稷山县太阳乡西里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74****1512,于2014年05月16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太阳支行借款5万元,积欠利息1.44万元,贷款于2016年05月15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7
段绍玉,稷山县太阳乡白池村第四组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8****1514,于2012年04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太阳支行借款21.7万元,积欠利息12.51万元,贷款于2017年04月25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8
陈良忠,稷山县稷峰镇吴城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79****5016,于2021年12月0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下迪支行借款4.4万元,积欠利息0.44万元,贷款于2022年12月06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09
赵芬芬,稷山县太阳乡修善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7****1545,于2014年10月04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修善支行借款4.9万元,积欠利息0.9万元,贷款于2015年09月28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0
杨玉宏,稷山县太阳乡杨家庄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8****2018,于2015年05月0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修善支行借款4.4万元,积欠利息0.8万元,贷款于2016年05月06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1
文国慧,稷山县太阳乡东王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5****2019,于2015年06月25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修善支行借款4.9万元,积欠利息0.49万元,贷款于2016年06月24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2
白占斌,稷山县太阳乡白家庄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6****1510,于2021年10月2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杨赵支行借款7万元,积欠利息0.62万元,贷款于2022年10月19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3
任彦发,稷山县翟店镇翟西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2****0515,于2014年03月3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55.8万元,积欠利息71.18万元,贷款于2017年03月28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4
任石俊,稷山县翟店镇东小翟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59****0519,于2013年09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25万元,积欠利息25.93万元,贷款于2016年09月23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5
刘生爱,稷山县翟店镇东小翟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1****0529,于2015年12月26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8.9万元,积欠利息5.75万元,贷款于2018年12月25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6
陈双奎,稷山县稷峰镇太杜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5****301X,于2019年07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管村支行借款8.95万元,积欠利息4.07万元,贷款于2022年07月26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7
张元果,稷山县化峪镇路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66****4521,于2014年06月28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路村支行借款4.98万元,积欠利息1.26万元,贷款于2016年06月27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8
孙小梅,稷山县稷峰镇西北街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6****0069,于2021年01月14日在稷山农商银行清河支行借款11.5万元,积欠利息2.35万元,贷款于2022年01月12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19
付丽丽,稷山县蔡村乡柴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5****104X,于2022年01月19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下迪支行借款9.9万元,积欠利息1.53万元,贷款于2023年01月18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20
黄晓东,稷山县太阳乡修善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1****2013,于2012年05月18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修善支行借款3万元,积欠利息1.81万元,贷款于2013年05月15日到期,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。
21
何志静,稷山县化峪镇西堡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5****4032,于2021年8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授信1万元、信用卡尾号为9934,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金0.99万元、逾期总余额(本金加罚金利息)1.28万元、逾期125天,请逾期持卡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办卡机构确认并归还信用卡所欠本息。
22
兰晶变,稷山县稷峰镇杨赵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91****5528,于2021年10月2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授信1万元、信用卡尾号为5202,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金0.97万元、逾期总余额(本金加罚金利息)1.14万元、逾期94天,请逾期持卡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办卡机构确认并归还信用卡所欠本息。
23
卫建威,稷山县稷峰镇阳史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78****5056,于2022年6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授信1万元、信用卡尾号为4089,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金0.97万元、逾期总余额(本金加罚金利息)1.06万元、逾期94天,请逾期持卡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办卡机构确认并归还信用卡所欠本息。
24
王浩,稷山县稷峰镇东北街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91****0330,于2021年9月22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授信1万元、信用卡尾号为6301,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金0.96万元、逾期总余额(本金加罚金利息)1.68万元、逾期天数306天,请逾期持卡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办卡机构确认并归还信用卡所欠本息。
25
黄志林,稷山县翟店镇峨嵋村居民,身份证号码1427271986****0513,于2021年9月23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授信1万元、信用卡尾号为0814,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金0.95万元、逾期总余额(本金加罚金利息)0.99万元、逾期94天,请逾期持卡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办卡机构确认并归还信用卡所欠本息。